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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州:河顺付家沟两村委委员套取4.7万被安阳纪委通报

    信息发布者:t2280487702
    2017-05-09 16:25:25   转载

     近日,安阳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汤阴县宜沟镇大寺台村、刘庄村联合党支部原书记王仁家挪用公款问题。2015年8月至11月,王仁家多次挪用大寺台村村民征地补偿款共计122万元和政府拨付农村居家养老帮扶专项资金共计3万元,归个人使用,其中116.781491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2015年3月至12月王仁家多次挪用刘家庄村村民补偿款共计39.9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经汤阴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仁家开除党籍处分。

      2.林州市河顺镇付家沟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王禄合,村委委员兼会计付宗生套取水保工程款问题。2012年至2014年,王禄合、付宗生在组织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林虑山项目的水保工程中,先后套取47870.58元,并列入该村三资账目。经林州市河顺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禄合、付宗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内黄县石盘屯乡西坞村党支部书记苏臣堂、村委会主任翟明堂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1年6月,苏臣堂从电管部门领取预交电费保证金5500元,在没有入村集体账户的情况下和村委会主任翟明堂商议,作为该村偿还账务支出费用,明细未入账。经内黄县石盘屯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苏臣堂、翟明堂党内警告处分。(安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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